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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委审议通过《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10/19 3:51:00 来源:admin点击:2882

 日前,山西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骆惠宁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将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

中国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印发后,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骆惠宁书记、楼阳生省长专门作出批示,提出要求,有关领导多次听取情况汇报。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省安监局起草了《实施意见》初稿,广泛征求意见,多次进行了修改,由省政府提交审议。

《实施意见》共6部分30条。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提出到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更加严密,监管体制机制基本成熟,法规、标准基本完善,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明显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省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积极进展,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到2030年,实现全省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民安全文明素质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第二部分,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包括强化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社会化协作单位和技术服务机构的安全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考评体系、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等内容。

第三部分,改革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包括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监察体制、进一步完善各级安全监管执法体制、进一步健全应急救援管理体制等内容。

第四部分,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包括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标准、严格安全准入制度、规范安全监管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监管执法履职保障、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机制等内容。

第五部分,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包括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强化企业安全预防措施、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机制、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加强重点领域工程治理、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等内容。

第六部分,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包括完善安全投入长效机制、建立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健全安全宣传教育体系等内容。

会议指出,安全生产对于山西具有特殊意义,没有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稳定就没有坚实基础。要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构建起严密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法治体系、保障体系、治理体系,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不断提升全省整体安全水平。各级党委政府、企业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守住发展绝不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山西还紧紧围绕《实施意见》,制定了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79项分工方案,其中2017年要启动或完成的任务23项。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一线、扑下身子抓,以过硬作风推动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各地各部门要把抓改革的情况作为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对改革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解决。